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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台灣辦理單身證明

台灣人民赴大陸地區結婚,須辦理單身證明公證及非親屬證明公證。
辦理手續如下︰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三日內之戶籍謄本十份,
曾經離婚之人,須另備離婚協議書謄本或判決書正本及三份影本,
到各地方法院公證處辦理。公證書辦理好後,
公證處會將公證書轉交海基會郵寄至結婚對象戶籍所在的
大陸省份所屬之公證處或公證員協會。郵寄時間約20天左右。
需由自己或結婚對象向大陸當地公證處或公證員協會查詢公證書是否寄到。

(2)赴大陸辦理結婚證明

公證書寄到大陸後,本人攜帶護照、身分證、台胞證前往大陸結婚對象戶籍所在地。
先至公證處或公證員協會辦理文書驗證手續,
再至當地民政局涉外婚姻管理處辦理結婚手續。
需準備文件︰
大陸居民之戶口簿、身分證,台灣居民之台胞證、身分證,
台灣公證機構公證之單身及無血緣關係公證書,照片。
經婚姻登記員審查後,符合結婚條件的,發給結婚證書。

(3)結婚證書公證

持結婚證至當地公證處辦理公證,副本將由公證處轉公證員協會寄往台灣海基會,
郵寄時間20天左右,正本由自己攜帶返台。

2、我已經在大陸辦好結婚手續了,請問如何申請我太太/先生來台灣?

(1) 赴海基會進行結婚公證書驗證

打電話至海基會查詢公證書副本是否已寄到。
海基會電話︰台北02-2713-4726、台中04-2254-8108、高雄07-213-5245。
網站http://www.sef.org.tw/。若已寄到,攜帶公證書正本至海基會進行文書驗證手續。

(2) 赴境管局申請大陸配偶來台團聚

需準備資料︰大陸地區人民入出台灣申請書,
並貼最近三個月內二吋半身正面脫帽照片一張;
大陸地區居民身分證影本;經驗證之結婚公證書影本及結婚證件影本各乙份
(正本驗畢歸還);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保證書,需至管區警員處辦理對保手續。
申請書和保證書均可由境管局網站下載:http://www.immigration.gov.tw/index_ch.asp

境管局收件後將安排台籍配偶在約定時間赴境管局進行面談。
面談通過後五個工作日內核發入台旅行證影本,在台停留有效期暫時核發一個月。

(3) 大陸配偶在其戶籍所在地辦理來台手續

將台灣核發之入台旅行證影本寄至大陸,
由配偶在其戶籍所在地之公安局入出境管理處辦理「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
需準備文件︰填寫《中國公民因私出國申請審批表》;
本人身分證、戶口簿(驗原件,收複印件);台灣地區旅行證影本;
台灣地區親友之邀請信。證件辦理時間約兩星期,但各省不一樣。

(4) 準備來台

第一次入境需購買往返機票,
持入台旅行證影本在香港轉機時至機場內中華旅行社櫃台換入台證正本後,
即可搭機來台。到達台灣後在機場將接受面談,
面談通過後旅行證有效期將被延長至半年;
若未通過可能會先允許入境,一個月停留期滿前需赴境管局接受再次面談;
被面談官員認為假結婚嫌疑重大者有可能會不許入境、立刻遣返。


注意︰香港機場中華旅行社櫃台換證時間至晚上8:00止;
台灣各機場、港口入境面談時間至晚上10:00止。

(5) 辦理結婚登記和流動人口登記

配偶通過入境面談入境後,持旅行證及結婚公證書至戶籍單位申辦結婚登記。
並於入境15日內,攜旅行證、戶口名簿.至管區派出所辦理流動人口登記。

3、從準備結婚到配偶入境大概需要多長時間?

(1) 在台灣辦理單身證明公證寄到大陸公證處,約20-30天;

(2) 赴大陸辦理結婚後,結婚公證書寄至海基會,約20-30天;

(3) 赴境管局申請配偶來台團聚,需要預約台籍配偶面談,
目前由於境管局人力不夠,預約面談時間約在兩個月後;

(4) 台籍配偶面談通過後,核發入台旅行證,5個工作日;

(5) 將旅行證寄至大陸,約1星期或更長;

(6) 配偶在大陸辦理來台通行證,約2星期。

所以大概需要5個月的時間,配偶才能來台團聚。
但是其中有些步驟可以通過辦理加急(公證書)或快遞的方式來縮短時間。

4、如何在香港辦理來台旅行證副本換正本手續?

中華旅行社香港機場辦事處領證櫃台設於出境大堂K段。
搭乘航機到香港機場轉機赴臺者,須先出境至前述櫃台辦理換領赴臺旅行證手續,
換證手續必須本人親自辦理。換證應備資料︰
赴臺旅行證副本;
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或護照之正本及該等證件之基本資料頁
(含姓名、效期、照片頁)影本乙份;港臺來回機票。換證時間約半小時。

5、在台灣團聚可以停留多長時間?

入台旅行證每半年需要延期一次,總停留時間不可超過兩年。
半年屆滿前一個月內,需至境管局辦理延期,
需準備文件︰延期申請書、戶籍謄本、有效期內之流動人口登記聯單、健保卡
(來台團聚滿四個月必需加入健保)、新台幣200元。

6、若認為境管局審理申請案件不公,是否有陳情的管道?

經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代表與境管局高層多次溝通協調,
境管局允諾於申辦案件櫃檯(台北)58.59.60等三處受理陳情書及訴願案件。
受理後,將指派專人登錄受理時間,並由該人員專責協調處理陳情案件,
後續處理進度皆可詢問此承辦人,避免產生民怨情事。

另:若有不肖人員收賄或不法違紀情事,亦歡迎提出檢舉,
受理單位將負責保密,保護檢舉人權益。
陳情、訴願案件查詢專線:02-23889393 分機3654 盧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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